在孕期,產前檢查是非常重要的,可以從各個方面保障母嬰健康。那么孕婦產前檢查有哪些項目,每個檢查項目的時間安排是怎樣的呢?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。
一、 孕初期(妊娠6-12周)
1.取食史與*活方式史;
2.測定血壓、身高、體重、體重指數(BMI)、體征;
3.詳細詢問既往、家族病史;
4.進行驗血檢查:血型、乙肝、丙肝、梅毒、HIV感染等;
5.進行尿檢和染色體干擾素 (KT)檢查;
6.進行B超檢查:胎兒和*的大小、檢查孕囊、胎兒心跳等。
二、孕中期 (妊娠13-28周)
1.進行口服糖篩查,篩查糖尿??;
2.進行羊膜腔穿刺(或絨毛采血)檢查;
3.根據需要繼續做B超檢查。
三、孕后期 (妊娠29-40周)
1. 檢查血壓、心率、宮高、胎方位、胎心率等;
2. 判斷羊水指數,了解胎兒宮內*長狀況;
3. 定期檢查尿蛋白,了解孕婦的腎臟功能;
4. 根據需要進行胎心記錄,觀察胎心的變化。
總而言之,孕婦產前檢查是非常重要的,它可以讓女性在懷孕的過程中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,及時發現潛在的疾病風險,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控制。同時也為后期的產前準備做好了必要的準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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